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
(二)研究制定我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发展方向;引导农业机械、畜牧机械和植保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的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机械规模经营、农业机械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指导农机行业的科学研究、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科技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激励农民或机手建设成农机大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有组织地跨区作业;负责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农机服务组织的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以及全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的建设。
(六)参与农业的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的调度。
(七)负责引进农机装备和农机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八)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县农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需求预测;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在编人数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数9人,事业人员人数20人),离退休人员44人,遗属2人,定补2人。
我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农机工作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6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1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42万元,占比46.5%;项目支出436.66万元,占比53.5%。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335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的发放及各类保险缴纳。较2018年决算减少104.43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8.6万元,用于生活补助和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较2018年决算减少25.44万元,减少5.4%,主要原因是对生活补助(老农机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减少。
3. 商品和服务支出32.48万元,用于办公费用、维护费及培训费。较2018年决算减少40.46万元,减少55.46%,主要原因是维护费用及培训费用减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59%,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0.4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即参公人员车补费用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